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曝光涉及知音传媒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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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4月11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

  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涉及三浦工业、洪湖市现代大药房

  武汉仁爱时光医疗美容

  武汉尚德在线教育等企业

  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

  被罚款80万元

  当事人发布三浦锅炉PPT宣传页中,三浦集团基本情况介绍页面图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80万元。

  湖北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人民军队名义做宣传

  被罚款20万元

  当事人在《新周报》上发布“金玉珐琅三军徽宝”广告,宣称“献礼中国人民解放军95周年”,在商品图案上标有“海军徽宝”“空军徽宝”“陆军徽宝”等字样,属于利用人民军队名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0.1万元,罚款20万元。

  洪湖市现代大药房有限公司

  宣传阿胶加莲子能抗癌、降血压

  被罚款20万元

  当事人在   湖北省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武汉聚冠实业有限公司

  宣传“年回报率高达6%-9%”

  被罚款16万元

  当事人在售楼部中心宣传栏宣传“二环地铁口繁华心首付13万抢微公馆、国际豪华明星商圈带租约现铺即买即赚”、广告宣传册“汉口潮流现铺,24h繁华不夜城”,含有“年回报率高达6%-9%掀起全城投资热潮”等内容。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6万元。

  武汉市江岸区诠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宣称“10分钟瘦出”等

  被罚款2.06万元

  当事人在新氧平台上发布广告“中医减肥、针灸减肥、按摩减肥、拔罐减肥”项目,超出广告审查机关发布的武汉市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的范围;宣称“吸脂效果双倍提升”,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称内窥镜额头提升能“一次性去除抬头纹”;宣称瘦脸针“10分钟瘦出”,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6万元。

  武汉仁爱时光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广告宣传安全性和有效率

  被罚款1万元

  当事人在“悦美”网店平台发布“鼻中隔软骨隆鼻”医疗美容广告含有“安全不排异”,在“更美”网店平台发布“手术祛腋臭”医疗广告含有“止汗”“激光点痣”“不留疤不留坑”“微针祛妊娠纹”“重塑胶原蛋白”等宣传医疗手段、医疗技术用语,以及对安全性和有效率的表述。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

  武汉尚德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招生信息

  被罚款1.6万元

  当事人在“metro大都会”APP上发布广告,宣称上海市、高校同等学历申硕项目可以颁发学位/学历双证,上海市、高校MBA推免招生项目可以针对专科生。上述广告内容与实际不一致,允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接受服务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属于虚假广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6万元。

  湖北爱唯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被罚款1.05万元

  当事人开展甲醛检测不能出具CMA检测报告,没有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淘宝网店“室内空气检测CMA报告”服务产品页面上使用未获得检验机构授权使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提升产品销量的行为,误导消费者以为当事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第三方授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5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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