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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麻醉纠纷案例思考读书笔记11
“每一天麻醉医生,超负荷工作,就像在风暴里,拉着一条生与死的风筝线,我不断提醒自己,再累也要清醒”····
可能有人看过这部剧,《麻醉风暴》是当今麻醉医生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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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诱导插管出问题巨额赔偿尤未了如果用风来比喻麻醉,那么麻醉顺利则是微风拂面,让患者在不知不觉中睡着,如沐春风般醒来。
麻醉意外则如暴风席卷,让患者如风筝断线一般,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
基本案情金某,男,29岁,鼻中隔偏曲,行鼻中隔偏曲矫正术。
12:00麻醉诱导,12:16心跳骤停,12:30恢复自主心跳,植物人
诉讼及司法判决1.三次医疗鉴定
温州医学会鉴定意见:患者使用麻醉药物后出现药物过敏反应、严重的支气管痉挛、心跳骤停、脑功能损害,由其特殊体质所致,与医方的诊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
患方异议,申请上级
浙江省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书:
1.医方手术有指征,麻醉方式选择正确。
2.麻醉过程中首次插管后出现气道阻力大,氧饱和度下降,呼气末二氧化碳没有出现,考虑导管误入食管可能性较大;第二次气管插管位置正确,但患者出现严重的气道痉挛,导致呼吸心跳骤停。
3.医方在二氧化碳监测不够密切,病例记录不明确第二次气管插管时间,麻醉记录不完整;患者出现心跳呼吸骤停后,医方抢救过程基本符合医疗规范,但解痉药使用局限。
4.根据目前医疗条件,气管插管误入食管在操作上难以完全避免,二次插管后出现严重气道痉挛反应原因复杂,分析认为与患者本身体质(过敏性鼻炎)、插管刺激和药物等因素有关。
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医方不服,中级人民法院鉴定如下
1.医方在麻醉术后书写的护理记录单、麻醉异常过程分析及危重患者报告单、病情知情同意书均未详细记载插管出现问题的客观医疗事实。
2.第一次诱导为实习生操作
3.使用麻醉药物后的常规操作细节和相关步骤未能清晰反映。
4.患者缺乏明确支气管哮喘病史。
5.卡肌宁过敏后具有迅速发生、上胸红疹、激素有效等特点,病例缺乏记载足够证据。
结论:第一次气管插管误入食管导致麻醉不良事件和植物人的主要原因力。
2.法院判决及主要依据
双方均不服,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主要原因力为医方,次要原因力为患者本身疾病及手术麻醉风险。维持原判
医学思考Tocuresome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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