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女司机竟为了这个原因叫人打爆保安眼睛

4月25日下午4时,北京市顺义区水木兰亭花园小区门口发生“血案”!

网传的照片中,一名身着黑色制服的保安躺在地上,脸部满是鲜血,一旁的地上有一滩血迹,衣服上的白色徽章也被血染红。

事情起因是一名驾宾利车的女子停车时,堵住小区门口,保安要求挪车时双方发生争执。随后该女司机叫来几个人殴打保安。

4月26日上午,顺义警方表示,目前已就此事展开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被殴保安满脸是鲜,衣服上的白色徽章也被血染红。网络截图

豪车女司机召人群殴保安

4月25日晚,有网友在微博发布消息称水木兰亭花园小区门口,因为保安劝阻停车堵住小区进口的车主发生言语争执,随后车主叫来6、7个人将保安打了。

水木兰亭花园小区位于顺义区新国展附近,小区一位主管秩序的负责人张先生证实保安被打一事确有发生,时间是4月25日下午4时许。

▲事发现场水木兰亭花园小区门口。

一名目击者介绍,事情的起因为一名女车主停车时堵住了小区门口,保安要求挪车时双方发生了争执,随后车主叫来几个人将保安打伤。

“其实就是挪一下车的事。”该名目击者表示,小区只有这一个门,禁止违规停车,一般被劝离时车主们都很配合。

负责人张先生介绍了事件的详细过程——

“昨天2点多的时候,一位女士开着宾利车停在小区门口阻碍了业主通行。”张先生说,随后保安上前商量希望她能够将车挪开,双方发生了争执。

▲网传涉事宾利车。网络截图

张先生称,该名女士30多岁左右,驾车离开小区门口后,2个小时左右再次回到现场,第二次回到现场共有两辆车,第二辆车为一台商务别克,车停下后从车上走出大概6名男士。

“现场一共有两名保安,车上下来的男士分成两伙,一伙拳打脚踢跟女车主起争执的保安,一伙把另一名保安拦住,不让他上前帮忙”。张先生说,殴打者未携带凶器,直接用拳脚进行殴打。整个殴打过程大约持续2分钟左右。

张先生在监控室看到殴打情况,于5分钟后赶到现场,但女车主及6名男士都离开了现场。

地上只剩下被打躺在血泊中的保安。

▲被殴保安满脸是鲜,衣服上的白色徽章也被血染红。网络截图

被打保安右眼眶内侧壁骨折

事件发生后已报警,现场的监控录像已被警方提取,受伤的保安在事发当天5时30分许被送到北医三院接受治疗。

4月26日下午1时许,在北医三院眼科见到了被打的保安,保安姓周,今年32岁。

▲北医三院,被打保安周师傅在眼科门诊等待看病。

据了解,被打后周师傅始终吃不下饭,头感到疼痛,在周师傅的脸上能看到明显伤痕,脸上多处淤青、右眼皮为紫色。

▲被打保安周师傅脸上能看到明显伤痕。

因为眼压过高,15时许,周师傅在北医三院急诊科输液,左手拿着冰袋敷在眼睛上。周师傅表示,被打后右眼始终无法睁开,不吃药时,眼睛还会自己流血。

周师傅回忆,事发当时他让女车主将挡在小区门口的车辆移开,女车主并不配合,“她挺生气,说我神经病还骂我。”

周师傅说,在与女车主争执时,他并没有过激的反应,也没有骂人,临走前女车主表示会叫人来打他,随后女车主驾车驶离现场。“当时我跟她说,你叫人来,我会打”,周师傅说。2个小时后女车主折返,并带来几名男子围殴他。

周师傅称,被打时整个过程时间很短,他并没有反应过来,也没有还手,站着被几个大概20多岁的男子殴打,殴打后倒地。目击者拍摄照片中的血迹为倒地后眼睛、鼻子出血导致。

医院一张CT检查报告单显示,右侧颌面部软组织可见明显肿胀,右眼眶内侧壁骨质连续性中断,鼻中隔略向左偏曲等。影像诊断为:右眼眶内侧壁骨折、右眼内直肌损伤、右侧颌面部皮下血肿、鼻中隔向左偏曲。

因为周师傅右眼眼压过高,之医院进行治疗。

01.打人者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磊讲述,女司机指使七人将保安的眼部打伤,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介绍,如果经鉴定保安的伤情未构成轻伤以上级别,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伤人者将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最高15日拘留及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02.女司机是否会被追责?

律师表示,女司机与七人将保安眼部打伤的行为涉嫌构成共同犯罪,若最终认定女车主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则应被认定为主犯。

律师解释说,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得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犯罪”是指:第一,几个犯罪人必须有共同故意,第二,几个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女车主与7人符合共同犯罪的要件,成立共同犯罪。

另据《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女车主在起到主要作用,有可能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其他的七人根据他们在殴打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认定他们是主犯或从犯。

来源重案组37号









































h1什么是公益化营销:科技企业灵魂救赎之路怎么走
从刘海峰到黎辉,老牌PE基金在华一把手离职的背后难题



转载请注明:http://www.dokkn.com/wazlyy/116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